28.辦事指南-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
文章來源:市水利局 | 添加時間:2021-10-22 |
葫蘆島市水利局行政審批辦事指南
項目名稱 |
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 |
審批類別 |
其他行政權力 |
審批對象 |
自然人,行政機關 |
辦理時限 |
即辦件 |
設定法律依據 |
"【法律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(2014年12月1日施行)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、法規,加強安全生產管理,建立、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,改善安全生產條件,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,提高安全生產水平,確保安全生產。 【國務院文件】《 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安委〔2011〕4號) 【地方性法規】《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》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,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的研發和管理,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。" |
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權限 |
按照法定,屬于市本級管轄 |
依據 |
"【法律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(2014年12月1日施行)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、法規,加強安全生產管理,建立、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,改善安全生產條件,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,提高安全生產水平,確保安全生產。 【國務院文件】《 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安委〔2011〕4號) 【地方性法規】《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》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,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的研發和管理,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。" |
申請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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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條件 |
"【法律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(2014年12月1日施行)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、法規,加強安全生產管理,建立、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,改善安全生產條件,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,提高安全生產水平,確保安全生產。 【國務院文件】《 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安委〔2011〕4號) 【地方性法規】《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》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,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的研發和管理,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。" |
收費標準 |
不收費 |
咨詢電話 |
0429-3123900 |
辦理地點 |
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錦葫路54號行政服務中心B1窗口 |
辦理流程 |
受理、辦結 |
責任科室 |
行政審批科 |
責任局長 |
吳志策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