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.辦事指南-對不同行政區域間水事糾紛的裁決
文章來源:市水利局 | 添加時間:2021-10-22 |
葫蘆島市水利局行政審批辦事指南
項目名稱 |
對不同行政區域間水事糾紛的裁決 |
審批類別 |
行政裁決 |
審批對象 |
自然人 |
辦理時限 |
即辦件 |
設定法律依據 |
【法律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(2016年7月2日修訂)第五十六條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發生水事糾紛的,應當協商處理;協商不成的,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,有關各方必須遵照執行?!痉伞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(2010年12月25日修訂)第四十六條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發生水土流失糾紛應當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?!拘姓ㄒ帯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》(國務院第441號,2005年7月15日修訂)第十九條地區之間在防汛抗洪方面發生的水事糾紛,由發生糾紛地區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主管部門處理?!拘姓ㄒ帯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52號,2009年2月26日頒布)第五十一條因抗旱發生的水事糾紛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的有關規定處理。 |
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權限 |
跨區市縣發生水事糾紛,協商不成的,由市水利局代市政府裁決 |
依據 |
【法律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(2016年7月2日修訂)第五十六條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發生水事糾紛的,應當協商處理;協商不成的,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,有關各方必須遵照執行?!痉伞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(2010年12月25日修訂)第四十六條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發生水土流失糾紛應當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?!拘姓ㄒ帯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》(國務院第441號,2005年7月15日修訂)第十九條地區之間在防汛抗洪方面發生的水事糾紛,由發生糾紛地區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主管部門處理?!拘姓ㄒ帯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52號,2009年2月26日頒布)第五十一條因抗旱發生的水事糾紛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的有關規定處理。 |
申請材料 |
|
辦理條件 |
跨區市縣發生水事糾紛,協商不成的,由市水務局代市政府裁決 |
收費標準 |
不收費 |
咨詢電話 |
0429-3123900 |
辦理地點 |
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錦葫路54號行政服務中心B1窗口 |
辦理流程 |
受理,辦結 |
責任科室 |
行政審批科 |
責任局長 |
吳志策 |